卖菜的收益和罚款与卖股的收益和罚款
最近有两件事因为数字相似而引起了热议:一是洛阳一个菜贩因卖的菜残留农药超标,获利21元而被罚款11万元。另一件是奇信股份连续八年造假,实控人最后以11亿元将股份转让,证监会对其开出巨额罚单,对实控人父子罚款2100万元。
这两件事除了数字相似外,其实是风马牛不相及,不就有可比性,首先执法主体和适用的法律不同,一个是市监局适用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体系,一个是证监会适用证券法律体系;其次被执行对象不同,一个是下里巴人的青菜萝卜,一个是阳春白雪的资本股票;第三造成的危害不同,前者损害群体和程度不明,后者受让者新余市国资委除支付转让款11亿外,为挽救奇信另花了9亿元,相关税费不计,直接损失20亿元,广大股民损失忽略不计。第四主管动机不同,卖菜的是从批发市场进的货,相信他肯定未做农药残留测试,后者却有主观故意,连续八年造假而未被层层监管者发现决非易事。第五当然是结果不同,前者罚款是获利5238倍,后者罚款是获利的52.38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