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9日电 题:21城城中村改造,如何拉动房地产投资与销售?
作者 夏磊 国海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2023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在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条件、扩大内需、优化房地产结构,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群众的迫切需要。本轮城中村改造立足实际,更强调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与上次棚改显著不同。
夏磊
一是聚焦核心城市。本轮城中村改造率先从21个超大特大城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统计21城的常住人口总数达2.9亿,根据统计,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房地产投资、土地出让金占全国比重分别为22.1%、37.7%、37.5%、34.4%,2022年GDP(国内生产总值)总量是全国的32%。如果加上14个I型大城市,35城常住总人口达4亿,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房地产投资、土地出让金分别占全国的32.8%、50.3%、50.3%、48.4%,2022年GDP总量是全国的43.3%。
二是有针对性调整房地产供需结构。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总体供需基本平衡,但存在结构性问题,一二线城市房地产的主要问题是核心区域土地供给不足。本次城中村改造通过盘活核心区域中的城中村土地,在核心区位增加土地供给,达到平衡供需结构的目的。
三是政策机制更完善。在资金上,全市范围内统筹改造资金,既可按市场化原则提供商业银行贷款,又可将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未来政策性资金也可能进入;在土地和规划上,实行净地出让,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出台地方性法规,创新存量土地使用方式。
在经济意义上,首先是改善民生。当前城中村“脏乱差”的现实,与人民“住好房”需求相背离。第一,建筑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第二,住房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条件差。第三,缺乏公共服务配套。城中村位于城市建成区内,但未被城市公共服务覆盖。
对此,一是改造老旧房屋,提升居住安全性。城中村自建房往往缺乏专业设计和安全规范,抗灾害能力低,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中村房屋,可拆除新建;针对失养失修失管、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房屋,可进行经常性整治,防范风险隐患,提升居住条件。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住舒适性。为城中村居民补齐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短板,提高住房成套率,进行市政设施更新、推进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打造户外活动场地等便民设施。三是增设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城中村改造可重新对城中村区域进行规划设计,增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公共服务设施控制千人指标,设置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配套,为居民打造 “十五分钟生活圈”,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其次是形成有效需求。城中村改造拉动内需主要涉及四大方向:新建商品房销售和投资,包括为拆迁户提供的安置商品房、货币化安置的业主非定向再置业、改造地块腾退后供应的新建商品房、腾退后新增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赁消费,供给端有村民将富余的安置房出租,需求侧有异地安置期间村民阶段性过渡租赁和原有租户再租赁;房地产相关产业链的消费和投资,带动建筑业、机械工业、电器机械、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包括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交通、水电气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
预计5年改造周期内,乐观情形下21城累计拉动住宅销量9.7亿平方米、占全国住宅总需求量的17.0%;谨慎情形下拉动2.8亿平方米、占比4.9%。如果按照房地产销售面积比例将范围扩大到含I型城市的35城,预计乐观、谨慎情形下改造期内累计拉动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分别为14.4亿、4.2亿平,分别占全国商品住宅需求总量的25.3%、7.3%。
预计5年改造周期内,21城在乐观、谨慎情形下共计拉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为11.6万亿、4.2万亿元。如果按照房地产投资比例将范围扩大到含I型城市的35城,乐观、谨慎情形下改造期内累计拉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为15.5万亿、5.7万亿元。
再次是补齐城市建设治理短板。从城市规模看,《“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积极破解“大城市病”,推动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城中村改造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一,引导城市集约化发展。通过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产业结构,使城市的发展模式由追求“大而全而散”转向追求“特而强而优”,从而约束城市规模。第二,提高城市管理效率。通过对土地性质重新规划,使城中村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城市公共资源向更加紧凑、高效的方向发展。第三,植入产业。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结合城中村自身情况,发展合适产业。对无产业型城中村,依据城中村自身资源建立合适产业;针对产业型城中村,进行产业升级。因地制宜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先进产业,带动经济发展。第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腾挪核心区地块,选择优质合作单位综合评价出让或带设计方案出让。通过引入相关产业或城中村原有产业升级,带动就业与周边物业价值提升,增加持续性利税收入。
最后是调整供需格局。经过多年发展,城市核心区可供地块锐减,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缺乏核心区土地供应。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核心区住宅用地供应十分稀缺,土地供应郊区化,但大量购房者的购房需求、租房者的租赁意愿回归城市核心区,造成了大城市住房供需错配的矛盾。城中村改造可以把城市核心区的土地重新释放供应出来,在此基础上,建造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建筑,满足多方需求。
对此,一是释放核心城市优质土地资源。城市核心区土地的使用价值远超城郊土地,属于优质地段,经过多年发展这部分土地已所剩无几。将原本占用城市核心区的建筑拆除或修缮,增加城市核心区的土地供应,能有效改善城区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二是增加城区改善型商品房供应,顺应改善需求向核心区回流的趋势。当前,购房者回归理性,更注重通勤时间等与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功能属性,其购房需求逐步回归城市核心区。城中村改造所释放的地块,有助于增加改善型住房的供应。三是增加租赁供给,实现职住平衡。将城中村占用的土地腾挪出来,在此基础上建造容积率高的建筑,增加租赁住房数量,有利于满足城市净流入人口的需求,降低通勤成本为城市发展吸纳更多人才。
夏磊SAC编号:S0350521090004
(本文摘自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报告:《城中村改造的四大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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