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葛辉文 雷晰涵 8月31日,相关部门温馨提示,常德市江北城区市民在2023年10月31日前未完成已购商品房纳税办证的,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6月8日,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市江北城区已购商品房纳税办证的通告》,凡在2022年4月20日前,从房产开发商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在2023年6月12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市本级缴纳契税的购房人,按实纳税额的25%给予奖励。目前这一工作正有序开展。
但据调查分析,部分购房人存在等待更优惠政策、最后一个月办理等观望心理,因已购商品房未纳税办证的群体较大,加之网上纳税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为避免购房人错过享受惠民政策,相关部门现就有关事项给予市民四点温馨提示。
一、我市正在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新购商品房办证将走上正轨,市江北城区今后不会出台更优惠的已购商品房纳税办证政策。
二、目前离优惠政策结束已不足2个月,提倡提前分散纳税办证,防止优惠政策后期出现现场拥挤、无序办理和网上拥堵、无法办理。对选择现场纳税办证的购房人,2023年10月7日至31日期间,将实行先网上预约办理资格号、凭资格号现场领取办理号的做法,每天严格控制300号,保证工作人员有序有效工作。对选择网上缴税的购房人,如因手机端“湖南省市县互联网+不动产交易系统”关闭或拥堵原因,在2023年10月31日前未完成纳税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三、优惠政策实施后期如出现现场和网上纳税对象较多,造成奖励资金审核工作量巨大,可能会出现2个工作日内不能兑现纳税奖励和不回复有关咨询的情况,请相关购房人予以理解。
四、鼓励提前分散纳税办证,对优惠政策实施后期,因网上和现场拥挤造成无法正常纳税办证、无法享受优惠政策的网络、电话、信件、上访等投诉,一律按自动放弃该优惠政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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