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原中国银保监会萍乡监管分局连续发布7张罚单,直指江西银行旗下分行、支行、信贷中心及其相关责任人,因涉及违法违规合计处罚共90万元。
具体来看,江西银行萍乡分行因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监管罚款30万元。彭政杰、杨洁琴因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均被予以警告。
江西银行萍乡芦溪支行因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被监管罚款30万元。金星因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
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同样因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被监管罚款30万元。张子奇因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
无独有偶,江西银行今年以来已收到多次“连环”高价罚单。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6月21日,江西银行因存在19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罚款810万元,并对12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罚。6月29日,江西银行涉及贷款“三查”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到位、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减少审批程序进行授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30万元。
一张张罚单的背后,无不显示江西银行内控管理亟待提升。另外,江西银行今年还被“点名批评”。4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江西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为相关机构违规代他人持有债券提供了便利条件。江西银行开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内部未能有效识别交易风险或防范交易发生。”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江西银行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文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颖琳图 | 官网截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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