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再次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
每日甘肃网9月4日讯据张掖日报报道 张掖市医保局通过扩大参保资助范围、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提高参保资助标准、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四个方面综合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扩大参保资助范围。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已脱贫人口落实分类资助的基础上,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临时性纳入定额资助范围,2023年、2024年资助标准均为100元,以减轻其参保缴费负担。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由原来30种扩大到35种,新增重症肺炎、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人工关节置换术(单侧)5个病种。提高参保资助标准。困难群众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特困人员、孤儿继续实行全额资助;农村低保一类、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参保资助标准由250元提高到310元;农村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由190元提高到25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由150元提高到250元;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继续为100元。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7月1日起,提高医疗救助比例。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继续为100%;农村低保一类、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由80%提高到90%;农村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以及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脱贫人口救助比例继续为60%。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的部分,实施二次倾斜救助,救助标准由30%提高到60%,且二次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