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查处的5起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六批)公布如下:
一、江西振业建设有限公司转包案
根据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部署,仙女湖区城乡建设交通局与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工程项目交叉检查工作。2022年5月18日仙女湖区城乡建设交通局交叉检查亚林中心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室外工程时,发现以下问题:1.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未通过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现场端实名制系统考勤,未在项目现场安装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考勤设备。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未在岗履职。3.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未提供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施工总承包企业工资发放凭证。4.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台账、支付凭证或材料设备租赁合同、租赁台账、支付凭证等资料均未提供。5.未发现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信息。综合以上问题检查组认为,施工单位江西振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涉嫌出借资质或将该工程转包。后经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振业建设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6月,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振业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433万元罚款。
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振业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二、宁波市波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3年2月,新余市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审计部门移交关于宁波市波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收取项目管理费的违法线索,施工单位宁波市波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下村镇、人和乡村镇道路维修工程(合同总金额272万元)分别转包给无资质的自然人负责实施。经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宁波市波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3年3月,新余市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宁波市波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176万元罚款。
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扣除宁波市波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依法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萍乡市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违法分包案
2023年3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转来线索,萍乡市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在承揽萍乡市建设西路、站前路、跃进北路、滨河西路、南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除购买主材外,其他工程内容由劳务分包单位完成,涉嫌违法分包,涉及金额2334.95万元。2023年4月,经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萍乡市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违法分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3年4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萍乡市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人民币11.6747万元罚款。
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扣除萍乡市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单位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并将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
四、江西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3年3月,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于都县中奥·天悦铭著项目时,发现施工单位江西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中奥·天悦铭著项目肢解转包给个人施工,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涉嫌转包,涉及金额5780万元。经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3年4月,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8.9万元罚款。
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五、江西凌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3年3月,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数据筛查中,发现江西佳音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音乐文创产业项目施工单位江西凌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一直无考勤记录,涉嫌转包,涉及金额835.49万元。经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凌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3年6月,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凌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4.18万元罚款。
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凌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针对上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出借资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在企业市场准入、信用评分、资质申请等方面采取“组合拳”处理。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加快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切实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