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我去银行贷款,账户上莫名出现了一笔未还清的贷款,并且还有不良征信记录,真是奇怪了。”近日,家住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韭菜庄乡黑山子村委会尖次崖村的王先生致电内蒙古晨报晨网•速闻新闻“我是记者·我帮你”24小时服务专线0471-967967反映称,他去年贷款的时候发现有20多年的贷款没有还清,并且影响了自己的征信。
据王先生介绍,去年春天的时候,同事告知他购买大车跑运输拉煤比较挣钱,于是便萌生了这个想法,但是由于自身的资金不足,所以想进行贷款购车,随即便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县支行的信贷员取得联系,就在一切材料都已准备好拿去农业银行审核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王先生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县支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有逾期贷款未还,还有不良征信记录。王先生称他当时傻眼了,随即便去中国人民银行清水河县支行查对,经过查验,确实他名下有一笔在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贷款日期是2005年12月30日,贷款金额为4400元,并且至今未还,所以才导致王先生的征信不良。
“从当时的贷款记录里看到,那个字迹也并不是我的。”王先生说,他仔细回想后,并没有发现自己在2005年的时候贷过款。
王先生说:“这很让我生气,我明明没有贷过款,为什么要把贷款的这个责任推给我呢?况且,要是真是我贷的款,那为什么20多年了,也没有催我归还贷款,要不是我去年购车贷款,那这个事情我一直都不会知道的。”
“今年1月10日,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议我去做笔迹鉴定,在办理完鉴定的相关手续,我就在家等待做笔迹鉴定,结果1月31日通知我去信用社的时候,我去了之后他们又告知我不用做笔迹鉴定了,已经确定那笔贷款不是我的,让我去中国人民银行清水河县支行调征信,但是我调取后,贷款记录还是存在。”王先生告诉记者。
9月1日,记者联系到了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律监察委员会的连主任核实此事,连主任表示:“经过核查,2005年这笔贷款并不是王先生的,而是和他一个同名的人员签署的,后来我们也内部确认过,是因为在2005年的时候工作人员合并信息的时候合到了王先生的名下了,而截止到目前已经把贷款信息解除了,征信不良记录也消除了,王先生可以正常贷款。”
连主任告诉记者:“虽然这个贷款记录在王先生的账目名下,但是一直催缴的是和王先生同名的人,所以王先生才会一直不知道此事,而和王先生同名的那个人员目前已经死亡,所以银行已经将王先生名下的贷款解除。”
对于此事,王先生还表示,除了把不良征信解除,还需要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赔付自己不良征信造成的10个月的损失费,共计20万元,而对于这个诉求,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律监察委员会的连主任表示:“需要王先生去找权威机构,作出赔偿依据,拿出证据。”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来源:内蒙古晨报晨网•速闻新闻
融媒体记者: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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