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印发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纳税人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到减税红利。
自今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据介绍,提高“一老一小”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税务部门第一时间推出落实举措,于政策发布当天进行了征管信息系统升级,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同时,还让纳税人在享受优惠时更加省心、省力。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 罗天舒:自9月份起,对于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三项扣除的纳税人,信息系统自动将原标准调整为新标准,纳税人无需任何操作即可按新标准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在接下来的月份自动抵减税款,今年抵减不完,还可以在明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此外,除了向已填报三项扣除纳税人精准推送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及相关平台还发布了政策解读、问答、小视频、长图等宣传辅导材料。各地税务部门还采取“分片包干”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网格化政策辅导。
(总台央视记者 李厦 王瑄 田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