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恋爱体验”变成“违法体验”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近段时间,一些平台上出现了不少以“桌游助教”“恋爱体验”等为名进行宣传的商家,这些商家称可以提供陪聊、陪玩游戏、恋爱体验等服务,并在详情页内展示了大量性感美女图片。调查发现,这些服务内容除了陪聊、陪玩游戏外,有些涉及灰色地带,甚至明码标价可以进行“肢体接触”,其中不乏未成年人参与。
打违法擦边球的商家注定会“栽跟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的创意新,谁的招数奇,谁就可能是站在风口上的那只“猪”。为了吸引顾客,大胆创新服务形式,未尝不可。光从字面看,“恋爱体验馆”诸如“陪看电影、吃零食、聊天、剧本杀”等服务内容,的确能招徕一些消费者。只不过,如果披着创新的外衣,实则打着违法的擦边球,注定会让商家“栽跟头”。
不仅如此,一些商家虽强调了“本店禁止黄赌毒”,但所作所为已经突破了“有偿陪侍”的范围,有卖淫嫖娼之嫌。“本店有陪同外出服务,店里只负责把客户交给你,外出后具体事宜店里不负责”,一些店家的服务内容带有这样的性暗示,服务人员若照此办理为顾客提供服务,很明显是要把顾客往“邪路”上引。“不可以拒绝客户”,这种对服务人员的从业要求,更说明一些商家毫无底线。
警惕社交服务项目成“有偿陪侍”
不可否认,如今的年轻人面临一定的社交困境。有针对单身青年的调查发现,“社交圈子固定、宅、不善表达”是阻碍恋爱的三大原因。说白了,年轻人越来越“独”了,交友机会少,恋爱机会更少,自然也没办法锻炼爱的能力。但人是群体性动物,与他人建立连接是本能的需要。从这个角度说,市场上出现以满足社交、恋爱需求为内容的服务项目,是十分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
然而,通过“陪聊”“陪护”和“陪伴”甚至“肢体接触”等服务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有偿陪侍”,是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按规定给予处罚。这类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卖淫嫖娼行为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必须高度警惕。
明确“沉浸式消费”的法律边界
所谓“恋爱体验”,不过是把“有偿陪侍”换了一个称呼,说得再清新脱俗,也不能改变它的本来面目。因此,面对市场上近乎不加遮掩的相关广告,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要拿出更积极的监管态度和监管措施,如果违法犯罪就依法取缔,以此警示后来者,并为更多守法商家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
通过空间和场景重构实现文化和娱乐更加深度融合的“沉浸式消费”,其从业者在为用户提供更丰富感知体验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确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边界。如果缺少对法律的敬畏,很可能使体验走向沉沦。
(以上综合中国青年报、光明网、东方网)
V视角:
@嘉文:这个就是打着“女仆”的幌子“陪睡”!
@邱双石:切勿违反法律。
@回首红尘:这还分档次呢,诱导骗钱骗色。
@晚梦:店家把内容都说清楚了,还有未成年的去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如今,年轻人面临社交困境,这为不少商家提供了新的营销方向,却也给一些打“擦边球”的行为留下空间。在此,奉劝某些商家,不要“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相关平台也要严格把好审核关,避免某些“以爱为名”的有偿服务浑水摸鱼,诱导消费者。而有关部门则要严格加以管控,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提醒那些寻求“恋爱体验”的年轻人,别被虚幻的“罗曼蒂克”迷惑,花钱换来的很可能是“违法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