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老后无人养老怎么办?国家认可的新型养老方式出现,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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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大的退休老人而言,社保是老年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在现如今这个社会,很多老人都是依靠养老金,度过晚年生活。只是,经济只是养老的一方面,对于老年人来说,需要人照顾是养老的另一方面。毕竟老年人年纪大了,身体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没有人在身边照顾,就需要请护工。不仅花费高昂,很可能还达不到效果。尤其是对于一些没有子女的老人而言,这种情况是更加严重的。
事实上,在我国没有子女养老的老人数量并不少。过去几十年,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导致很多家庭一对夫妇只有一个孩子。如果这个孩子不在国内或者因为一些意外夭折,那么老两口可能在晚年的时候就会陷入无人照料的境地。还有一些老年人因为一些原因和子女关系破裂,所以也导致晚年的时候无人照料。
那么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老年人能否指定某个人为自己养老呢?其实是可以的。这种养老方式,也是写进民法典的,受到法律保护的。那就是——意定监护。所谓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可能在大多数人眼里,意定监护没用。但其实,意定监护的存在对于老年人来说是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手段。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对年过70的老夫妇,因为身患癌症需要卖房医治。但是在上海的房屋却登记在老夫妇和唯一的女儿名下。虽然女儿另有房产,但是不同意两位老人卖房治病。两位老人无奈之下只能将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在拿到生效判决后,吴老夫妇出售了上海房屋,并到郊区购房养老,和唯一的女儿也断绝了联系。而为了解决自己未来在养老以及手术签字上的相关问题,两位夫妇到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选择由自己的朋友担任监护人,而不是女儿。
也就是未来吴老夫妇一旦失智失能后,将由自己最信赖的监护人进行生活照料,医疗救治以及财产管理。而在法律上,意定监护是优于法定监护的。如果老人的子女对自己不好,老人们可以选择这样的方式,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更有尊严和自由,财产也可以选择不给子女继承,而是给意定监护人。
总的来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帮助很多老人解决问题。不管是没有子女的老人,还是有子女不愿意给父母养老的老人,都可以因此受益。不仅如此,意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如果老人们有这样的需求,可以咨询后进行办理,给自己的晚年生活一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