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梵希生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3〕18号
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梵希生鲜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8P6HYD6T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洽洽香瓜子;2、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