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套二手房入住3年,发现原房东有2000余元的暖气费未缴。” 近日,宝鸡市民樊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 2020年,她在金台区团结苑B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去年才发现前房主没有交2015年冬季取暖费2163.04元,到现在热力公司系统还是显示欠费,多次沟通无果,对方称已经和热力公司报备至今没有解决。
视频新闻:【小里帮忙】买二手房后发现暖气费未交清,房主:欠费挂在我房号下
现房主:采暖费不是自家用,前房东态度让人无法接受
樊女士说:“事情还得从3年前买房说起,购买的这套二手房,位于金台区团结苑B区,于当年入住,随后相继办理了房产手续过户手续。这几年冬天一直可以正常缴纳暖气费,也可以正常使用暖气,但在去年发现在热力公司有一笔2015年的欠费2163.04元未处理。”
樊女士表示,2015年暖气欠费多次来联系原房主但至今也不解决,去热力公司询问得知,目前由于欠费无法进行更名,后面如果要交易或者累积欠款达到期限,这笔钱必须缴清后才能办齐其他手续,他们只认楼栋楼号,拖欠时间过久可能会影响暖气使用或被起诉的风险。多次找原房东沟通,对方一直说不影响使用,你正常用就行,他给热力公司出具过说明,到底处理没处理已不再他配合的范围。
原房主:有两笔欠费处理了一笔,2015年已给报备并说明
记者通过樊女士联系到了房子的前房主宋先生。据宋先生的介绍,该房子在卖之前都是用于出租的,当时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称,2019年和2015年都有一笔暖气欠费,因为2019年房子一直处于闲置,但并没有办理停暖手续,当时工作人员称,出租期间都是正常缴费的,你把2019年费用交清,另外一笔写一个情况说明就不用管了。
根据宋先生向热力公司写的说明显示,本人长期在西安居住,房子一直出租,上个租户 2019年7月到期后,房子空置挂网售卖状态。近期接公司通知此房欠缴2015、2019年暖气费。2019年供暖期间,房子空置售卖,暖气没有提前拆除,本人愿意承担费用。但 2015 年暖气费,房了一直处于出租状态,几年来租户已换了三四个,2016、2017、2018年租户都正常缴费,本人对2015年费不知情,也没人告知,现在已联系不到租户,费用无法追缴,特此说明。请酌情考虑。
宋先生说:“现在这笔欠费情况,她可以去热力公司核实,但房子已经出售且已经3年时间了,户主也不是自己,我人也不在宝鸡,这事我也没有办法再跑来办,具体直接找热力公司”。
燃气公司:暖气欠费不影响使用,但费用始终要清算
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宝鸡热力公司,一客服人员称,,这几年采用智能缴费,欠费也会一直挂靠在房屋上,更名的话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办理,但是必须结清这笔费用方可进行办理。“一般来说,我们只针对于房子,不管用户是谁,但是这个房子的确存在欠费未结清,谁住这个房子谁就承担这笔费用。”
同时,工作人员表示,拖欠累积一定时限之后,会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清缴也会影响暖气使用,具体情况可以到辖区营业厅具体咨询。系统显示这笔钱一直处于未缴状态。也提醒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记得去热力公司变更用户信息结清“历史欠账”,避免以后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律师:前房主拖欠的暖气费,不能要求现房主缴纳
那么,原房主拖欠暖气费到底该不该由现房主承担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他说,就上述情况来说,是前房主欠了暖气费,受益人也是前房主不是现房主,所以前房主拖欠的暖气费应当由前房主支付。
赵良善说,热力公司可以对前房主进行催缴或诉讼,但不能要求现房主缴纳欠款。只要现房主没有拖欠暖气费,热力公司必须提供供暖服务。樊女士可先行与原房东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汶威承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