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20日起,广州市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可以登记抽奖了!
可以参与的发票种类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需注意的是,红字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受票方未填写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没想到在超市买菜还能抽中50块!”中奖的李女士笑称,“只要把发票的二维码用‘粤税通’小程序扫一扫就可以抽奖,奖金还马上就到账了,抽奖特别方便。今天真是很幸运、很开心!”
据了解,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有“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两个环节。个人消费者取得发票后,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可直接参与“即时开奖”,奖金金额最高人民币800元;同时,参与“即时开奖”的发票无论是否中奖,均会自动参加“定期开奖”。“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万元(税前)、5万元(税前)、10万元(税前)。第一期“定期开奖”时间为2023年12月,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指定地点兑付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旨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助力经济稳定增长。同时通过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经营者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更加优良的税收营商环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杨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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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佘湘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