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9月27日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谢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王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裘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兼实控人谢晓东、时任财务总监王琦、时任董事会秘书裘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明,谢曙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弟,刘国锋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任职期限为2018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9日),谢益飞为公司子公司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均披露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方。根据规定,谢曙东、刘国锋、谢益飞为公司的关联方。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为谢曙东、刘国锋、谢益飞代付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334.17万元、334.17万元、165.82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不符合相关规定。上述被占用的资金已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全部归还。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