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开展国庆前自建房 安全管理政策宣传
9月27日社区工作人员在张贴自建房相关政策宣传海报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新建居民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居民自建房经营业态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种,并按规定严格控制人数。”为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筑牢自建房安全防线,进一步强化居民安全意识,国庆前夕,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了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政策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由怀化国际陆港开发建设局合同河西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组)共同推进。为确保宣传成效,经开区自建房整治办组织相关人员在河西街道办事处会议室进行了集中动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先懂法、再守法、后宣传”。活动通过广播、微信、发放宣传资料及张贴宣海报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居民自建房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质量安全常识、自建房常见的安全隐患,引导群众规避违规建房,不法经营等行为,督导责任主体严格控制人数以消除相关隐患。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已发放、张贴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活动营造了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自建房领域安全宣传良好氛围,为园区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进一步保障。(通讯员 杨群 廖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