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8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宋庄宏建餐厅(招牌名称:关外灶火铁锅炖)
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做出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伯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福宸肉饼)
存在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世纪英航餐饮有限责任(招牌名称:晋味手擀面久久鸭)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博航嘉业信息咨询中心(招牌名称:京味小腰)
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做出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晋永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秦晋面馆川湘菜)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金百荣商贸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煎饼祖.凉皮.烤冷面(第12档口-金百荣美食城店))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金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金姨家)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福祥胜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清真肉饼店)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来源:北京通州市场监管
实习编辑:赵司尧
流程编辑: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