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公积金政策征求意见:买二手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40%】财联社10月10日电,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指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期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属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20%;属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30%。缴存人家庭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40%。同时,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暂停实施《钦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应急防控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