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泽
10月7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鼓励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多种方式建立企业年金,探索优先发展人才年金,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在凝聚职工队伍力量、改善退休人员生活、提高用人单位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说起“企业年金”,有些人可能比较陌生,但经常参加招聘的人会比较熟悉两个组合词:“五险一金”和“五险二金”。过去企业招人,常说的是“五险一金”,这个“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现在招聘则出现了“五险二金”,这个后来加上的“第二金”,就是指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年金已经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截至2022年末,我国共有12.8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同比增加8.92%;参加职工人数达3010万人,同比增加4.70%。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到2022年末,山东全省有7433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159.5 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达1277.6亿元。
近年来,企业年金在山东有长足发展,基金规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4位。本次要求发展企业年金,重点是“加快”二字,这是给“社会公平”添薪加碳之举。笔者认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能实现“两个平衡”。
一是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社会性平衡”。目前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还有一些不同,这是由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所决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运行相对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普遍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企业单位年金制度实行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山东加快企业年金扩面,是一种“补短板”政策。
二是有利于企业养老保险内部的平衡。同是企业,用工情况千差万别。目前国有企业大多数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民营企业的节奏也在加快,但整体相对于国企要慢一些。因为有的企业有年金,有的企业无年金,这就使不同企业职工在退休之后的待遇出现差别。山东加快企业年金扩面,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年金,就可以使享受年金政策的职工不断增多,有利于减少企业之间的退休待遇差别。
本次山东加快发展企业年金,体现出有序推进的特点,可操作性比较强。
因企制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鼓励非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建立企业年金,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按全员人数的一定比例建立,逐步实现覆盖全员”,这是区别不同企业情况,分企实施。
因人制宜,优先考虑人才年金。“探索建立人才年金办法,各类用人单位可在企业年金制度平台下,优先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6类符合单位发展需要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这是考虑到人才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试点先行,“人才年金办法先在部分市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逐步将建立企业年金纳入政策。”
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本次意见体现出诚意。“山东省将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且“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为建立人才年金的用人单位提供缴费补贴”,这是实打实地真金白银支持。
从本质上说,年金扩面对企业不是增加负担,而是可以实现企业和职工共赢的好举措。年金对员工的一种长期承诺,表达了企业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怀,企业年金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使企业更有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