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路桥纪委办公室消息:
日前,四川路桥纪委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原生产经营处副处长王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资阳市安岳县监委对王杨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后,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王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贪图自身便利,擅自租用车辆并违规报销费用;利用其负责采购招标文件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篡改或者虚构招标公告中记载的招标文件价格、伪造收款收据等方式,虚报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套取国有资金,数额巨大。
王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构成贪污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中共四川路桥集团公司纪委审议,并报经中共四川路桥集团公司党委同意,给予王杨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由机械化施工分公司给予王杨开除处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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