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土面积排名世界第三的国家,我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幅员辽阔。由于各个省份的地理位置不同,资源环境也不一样,在改革开放初期,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方先富起来的影响下。我国地域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沿海东部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比中西部地区要好不少,所以沿海省份的医疗、教育、就业机会、工资收入水平都比中西部省份好很多。
在这种前提条件下,很多中西部地区的人会跨省到到东部沿海省份务工就业、工作生活。而且东部沿海省份的优质医疗条件也更充裕,很多中西部地区的人会去东部沿海省份就医。所以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的情况非常多,极为普遍。而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险原先一直是以户籍地参保为主,所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十分强烈,很多这种流动人口和省外就医的人都希望能在省外直接结算。
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上,国家医保局是做了很多的工作的,最开始是在2017年的时候,大力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后,完成了药品目录的全国统一,上线了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医保系统上,全国都用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做到了同样的药品、耗材、诊疗编码。并且推广使用了全国通用的电子医保凭证,使得在基础信息系统上实现了直接结算的基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先行备案,在备案程序和材料上,国家医保局也进行了统一,首先取消了全部的备案材料,改为了承诺制,取消了以前所需要的包括居住证明、诊断书、转诊转院材料等等,只需要签署承诺书就行,开发了全国通用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小程序等等;参保群众可以在这些平台进行线上备案,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
以前的时候,备案的方式有很多种,去年开始,国家医保局就把各种情况整合成了两种备案类型。一种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含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一种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含有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这两种备案备案类型由于系统设置的不一样,所以报销比例相差很大,最高有50%的差距。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这种备案类型针对的是长期在省外居住、务工的人员,这种备案类型的特点是不会降低比例,完全按照参保地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比如说江西的居民医保去广东就医,备案了跨省长期居住人员的话,在广东的一级医院,也是按照江西一级医院的100元起付线、90%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的,不需要先行自付降低比例,参照广东省的医保目录,江西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这种备案类型的就是相当于临时的外出就医,国家医保局关于跨省异地就医的规定是可以先行自付10%-20%的,也就是说会降低最多20%的报销比例。同样的江西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在广东的一级医院就医,参照江西三级医院的起付线600元,60%的报销比例,再先行自付20%,也就是40%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跟跨省长期居住人员最高相差50%的报销比例。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异地转诊就医人员、一种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这两个选项也很重要,一定要优先选择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这样的话先行自付比例就是10%,也就是报销比例下降10%。而如果选择另一种,报销比例就会下降20%了。异地就医备案不一定要提前备案,只要在出院结算之前备案就可以,备案能够参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肯定会比带回当地医保部门报销要高很多,比如说江西的居民去北京就医,即便是报销比例一样,北京的目录也比江西好很多,所以直接结算能够多报销。
现在异地就医备案是备案到统筹地区,一般就是备案到地级市,除了四个直辖市和西藏、海南备案到省级行政区以外,其他的都是备案到地级市,比如说要去广州就医,备案到广州就行,不管在广州的任何一个医院,都可以直接结算,不限次数。如果在备案时间内需要到其他城市去看病的话,记得及时在系统上撤销并重新备案,不然的话会影响报销比例,比如说备案到广州,时间为7月至12月,如果8月到深圳就医了,就一定要改备案城市,不然的话到深圳就医的比例就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