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制药因药品不合格被罚超1.3亿!曾召回不符合规定药品
10月20日,南都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0天,并罚款1.34亿余元、没收违法所得618万余元及碳酸钙5.4万余盒。
朗迪制药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处罚事由显示,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发现,当事人于2021年2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自行生产及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2批次碳酸钙D3颗粒、碳酸钙D3颗粒(Ⅱ)、碳酸钙D3片(Ⅱ)含量测定项下维生素D3不符合规定。上述32批次不合格药品共计生产93万余盒,至抽检时入库成品已全部售出。截至2023年7月20日,当事人累计召回不合格药品5.4万余盒。经核算,当事人实际销售金额618万余元,即为违法所得。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通告指出,标示为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振东康远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4批次碳酸钙D3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7月19日,朗迪制药发布官方声明致歉,称公司在收到监管部门通知后,已对相关产品生产线停工停产,召回不符合规定的批次产品。并表示,经第三方权威专家认证,维生素D3易因气温、运输等客观环境因素造成含量不稳定,但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康雁,是一家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据公司官网,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制药公司。现有两个生产基地,配有制粒、干燥、混合、压片、包装等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及软胶囊剂生产线,均已通过BFDA组织的GMP证。
采写:南都记者 彭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