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取?“记账户”怎么用?实操指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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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本级和长沙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由“医保卡”变为“记账户”
一图读懂| “记账户”VS“医保卡” 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视频|使用方式、范围等都有变化!湖南省医保局解读“记账户”
红网时刻新闻10月20日讯(记者 周曼 实习生 马婉华)日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湖南省本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医保卡账户”管理模式改为“收支记账账户”管理模式。“医保卡”改为“记账户”,具体怎么用?多位市民向红网进行咨询。10月20日,红网记者致电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主管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1、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如何使用“记账户”?(附视频教程)
参保人员可凭本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本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及在跨省和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可由“记账户”资金支付,实行直接结算。
“医保码”获取途径包括“湘医保”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
目前暂不支持使用社会保障卡电子卡就医购药。
2、没有或者遗失社会保障卡,怎么申领?
不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障卡相关情况,可以在“智慧人社”APP绑定个人身份信息后,在社保卡信息模块查询社会保障卡相关情况。社保卡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发放社保卡的对应银行任意网点挂失并补办。没有社保卡,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可前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事窗口现场采集信息办理领卡,或者在“智慧人社”APP线上申领,前往合作银行网点领卡。
3、原“医保卡”内的余额如何使用?
参保人员原实行“医保卡”管理模式的个人账户,按照“老户老办法”执行,个人账户存量资金不转入“记账户”,参保人员仍按原途径使用。属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人员的情形,可以将参保人员“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转入“金融子账户”,参保人员可继续使用。
4、“医保卡”以及“记账户”内余额能否一次性支取?
一般情况下,“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不能进行提现,以下情况,“医保卡”内的余额可一次性支取: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境)定居、跨制度变更参保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办理终止参保业务后,可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
“医保卡”账户支取,首先应在参保单位(无工作单位可通过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终止参保证明材料,随后前往原来湖南省医保局办事窗口提交准备的证据资料进行审批,通过后前往“医保卡”发卡银行一次性支取。
因“记账户”账户目前未正式启用,账户尚无余额,相关支取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市民有支取需要时,可拨打湖南省医保局服务热线073184900777,以支取时最新政策为准。
5、2023年10月1日前已参保但还未办理“医保卡”开户手续的单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划拨?
答:对于长沙市的参保人员,2023年10月1日前已参保还未办理“医保卡”开户手续的单位职工,请于11月30日前在长沙银行的任意网点办理“医保卡”开户手续,12月底将划拨10月及以前个人账户资金至“医保卡”。如果11月30日仍未办理“医保卡”开户手续,其个人账户资金将通过“记账户”模式实行收支记账管理。
对于省本级的参保人,2023年10月1日前已参保但还未办理“医保卡”开户手续的单位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将划入本人医保“记账户”。
6、参保人跨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处理?
答:参保人跨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原“医保卡”内的余额可继续使用或一次性支取;“记账户”余额原则上随同医保关系转移划转到新参保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