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 明鸿泽
向股东派发股息,让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是监管部门鼓励的。但是,回馈股东需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立华股份(300761.SZ)的分红方案就受到质疑。
4月25日,深交所向立华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合理性等。
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立华股份以约4.6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以此基础计算,公司拟合计向股东派发红利约3.68亿元,并转增约3.68亿股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立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程立力、沈静夫妇,二人合计持有公司55.33%股权。3.68亿元分红,二人将分得约2亿元。
立华股份称,此举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利润分配后,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
资料显示,立华股份养猪、养鹅和食品加工并举。2022年,公司黄羽鸡出栏量居全国第二。期末,公司总资产136.56亿元。
养殖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2019年上市以来,立华股份资产规模快速扩大,但盈利能力在下滑。
近几年的年报显示,2019年至2022年,立华股份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8.70亿元、86.21亿元、111.32亿元、144.47亿元,2022年的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加了近60亿元。对应的净利润为19.64亿元、2.54亿元、-3.96亿元、8.91亿元,同比变动51.13%、-87.07%、-255.70%、325.18%,净利润大幅波动,并在2021年出现了亏损。
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1亿元,同比增长25.83%,但净利润为亏损3.91亿元,同比下降120.15%。
上述数据显示,立华股份并未因为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而使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正相反,净利润呈现下滑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大力度回馈股东是否有必要?
立华股份称,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造成不利影响。这一说法恐怕不符合实际。
2019年,立华股份IPO募资12.12亿元;2022年8月,公司通过定增募资12.70亿元,合计股权融资24.82亿元。其中,2022年的定增募集的资金,置换先期投投入的5.08亿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1.6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募资4.38亿元。据此可见,上述募资中实际上在2022年真正投入到项目上的资金只有1.54亿元。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立华股份账面上的货币资金为4.57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理财产品)16.15亿元,合计不到21亿元。与之对应的是,公司长短期债务合计为25.53亿元,其中短期债务为22.66亿元。即便不考虑尚未使用的募资因素,公司也存在明显的偿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