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南京首富,曾被称为“电脑大王”的上市公司实控人或将被列入证券市场禁入名单。近日,A股上市公司ST宏图(原名宏图高科,证券代码600122)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该公司2020年和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194.96亿元,2017年和2018年虚增利润8.09亿元,并且信披存在重大遗漏。鉴于以上情况,证监会依法拟对ST宏图、三胞集团以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宏图或将触及强制退市条款
业内人士分析称,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最典型手法是虚增收入、虚减支出。ST宏图涉嫌信披违规主要体现是三个方面:虚增收入和利润、隐瞒负债、违规担保,其中情况最严重的是隐瞒负债。
2017年至2018年,当时还没有遭遇“披星戴帽”的宏图高科(包括宏图三胞)以自己名义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生未进行账务处理融资共计33笔,以第三方名义通过商业保理和票据贴现等发生未进行账务处理的融资共计25笔,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完全偿还。上述行为导致ST宏图2017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虚减负债金额分别为90.63亿元、98.20亿元、98亿元、97.48亿元、97.48亿元。
由于ST宏图2020年及2021年连续两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194.96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4106.92%,将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在虚增收入和利润方面,ST宏图的操作方法是:2017年至2018年通过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与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图三胞管理的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这两年的年报虚假记载。
2017年宏图三胞虚构销售业务677笔,虚增收入约74.18亿元,虚构采购业务677笔,虚增利润约5.16亿元。上述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宏图高科当年披露金额的38.98%, 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金额的72.21%。2018年宏图高科虚构销售业务416笔,虚增收入约45.82亿元,虚构采购业务416笔,虚增利润约2.93亿元。上述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宏图高科当年披露金额的32.69%,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金额的13.85%。
实控人被认定为公司违规“指使者”
监管调查后认为,三胞集团上述行为已构成“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时任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为三胞集团上述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时任副总裁檀加敏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三胞集团是ST宏图控股股东,授意、指挥ST宏图进行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以及表外融资少计负债。袁亚非作为控股股东董事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集团总裁室会议上决策由ST宏图财务部门解决公司实际业绩情况与业绩规划存在差距的问题,袁亚非在ST宏图信披违规中居于核心地位,组织、领导、策划涉案违法行为。
对照《证券法》规则,ST宏图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可能构成“组织、指使上市公司实施虚假陈述”,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追首恶”的立法精神,受损投资者有权起诉,直接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ST宏图投资者的范围是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买入该股票,且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