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集团”)自1983年成立之日起,持续将“中石化”作为企业简称,且拥有“中国石化”“中石化”“SINOPEC”系列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宣传,“中石化”承载了我集团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
近期,我集团发现有部分企业及人员通过伪造公章、提交虚假登记材料等方式,将企业注册为我集团下属单位出资企业;另有部分企业违法使用“中石化”商标字号,或者使用包含中石化字样的企业名称,容易造成混淆误认。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对有关情况公示声明:
一、伪造材料虚假登记企业(2家)
中油晟天环保工程河南有限公司、中油晟天环保工程(烟台)有限公司
二、违法使用“中石化”字号企业及其在营分支机构(11家)
中石化集团内蒙古航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石化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在营分支机构、中石化内蒙古克旗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团内蒙古准格尔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在营分支机构、海南中石化纤维制造有限公司
三、非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化、中石化所属企业(8家)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长沙新中石化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光明加油站、上海中石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沭阳闽中石化有限公司、南通华中石化有限公司、苏州润中石化有限公司、三中石化销售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一中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侵权企业,我集团已采取行政举报、侵权诉讼等方式进行依法维权。请社会各界对侵权企业提高警惕,加强风险防范,如发生权益侵害事件,请及时向有关执法机关报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一、伪造材料虚假登记企业(2家)
二、违法使用“中石化”字号企业
及其在营分支机构(11家)
三、非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化、
中石化所属企业(8家)
来源 中国石化
编辑 曾佳佳
流程编辑 严圣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