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历史欠费是补缴欠费还是放弃欠费,今天给大家分析分析,如果下图,当事人是女性,49岁,历史欠费132个月,欠费期是2001年12月到的2013年4月,欠费总金额为91360.94,其中本金45680.47元,滞纳金45680.47元,这是非常可怕的情况,一半的缴费款都是罚金(滞纳金),罚金是不计入个人账户的,实在是可惜。如果是你,你会选择补缴吗?欢迎看官在评论区留言。
回归正题,当你的社保有历史欠费时,是放弃还是补缴,只用一个主要条件来评判,那就是年龄。
参保人如果非常年轻,到法定退休年龄还能参保15年以上,那么欠费其直接以单位失联核销(单位一年内没有增减员动作会被判定失联),放弃补缴。如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就选择补缴,道理同上单位失联自己补缴(如上图),这样可以保证自己安全着陆,顺利退休。
当然还有其他考虑因素,比如欠费周期长短,欠费的时间早与晚,这都是衡量是否补缴的一些因素。
再次告知大家,欠费间隔5年以上,根据社保法的规定,处罚的滞纳金就等同本金了,所以有欠费,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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