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基本理论学习心得的总结之二:剩余价值和价值货币化
剩余价值
商品价格波动时,剩余价值保持不变。
当价格高于价值时,产生超额利润。超额利润是因价格上涨产生的,与商品的价值无关,与劳动创造价值无关。
当价格低于价值时,剩余价值没有完全实现,所谓的剩余价值归工人所有就成了“空头支票”。
厂商存在超额利润或亏损才是常态,这是“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结果。资本主义国家信奉市场自由竞争,政府一般不会介入对超额利润或亏损的调节。由此大胆判断: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实际情况下,能够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和生产效率最佳的市场均衡不存在。
对于信奉马克思主义的政府来说,正是因为认识到了,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作用下会产生超额利润或亏损,政府才会通过二次分配等政策手段进行调节。
如果政策措施顺应经济规律且执行到位时,政府是促进市场达成均衡的重要力量;但如果政策措施枉顾经济规律或执行出现偏差时,政府可能成为市场更加动荡的重要推手。这说的是,政府作为的可行性问题。政府作为的可行性并不能否定政府作为的必要性。
所以,真正重视“看不见的手”的奇妙结果:有为政府。
劳动力参与了剩余价值分配的具体形式:浮动奖金
可变资本v由再生产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外在表现形式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市场经济中实行浮动工资制的厂商,浮动奖金与厂商经济效益和员工劳动成果直接相关,员工事实上参与了剩余价值的分配。
当浮动奖金倍数不变(浮动奖金对基本工资的比例)时,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对可变资本的比例)与剩余价值员工分配比例(浮动奖金对生育价值的比例)成反比。比如:资本有机构成高的全自动流水线厂商,剩余价值率高,员工分享的剩余价值比例较低,而资本方分享的剩余价值比例就高。这就解释了资本为何要推动提高资本有机构成。
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教科书在讨论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时,没有引入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因此,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仍然停留于抽象的概念。
如果没有自然资源等物质要素凭借其特定自然属性所具有的使用价值作为基础,通过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价值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商品的使用价值完全是由劳动创造” 的观点是错误的。
自然资源是有用的,天然具备价值。当自然资源成为生产资料时,通过人类的劳动生产出商品。商品的价值量等于自然资源的天然价值和劳动价值之和。将价值和价值增殖混为一谈是导致价值概念异化。自然资源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根本区别在于:自然资源虽然有价值,但其本身不能实现价值增殖;而劳动力不仅本身有价值,而且还能实现价值增殖。
这就是说,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劳动创造价值增殖。
非生产性劳动也是劳动,也能实现价值增殖。如果非生产性的劳动和服务是完成商品生产或实现商品销售所必需的,那么为这些劳动力所支付的工资就应该归入可变资本(或者再生产劳动力的必要劳动),而不是剩余价值。该观点更符合劳动价值论。
商品价值量的货币化
货币是商品价值量的衡量尺度。没有货币就没有商品,商品必然与货币是相伴相生。
对价值规律的认识仅仅停留于“商品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肤浅的,甚至是教条化的。货币化是理论中的价值与市场经济中的价格相衔接的纽带。因此,价值规律走出“象牙塔”的关键就是商品价值量的货币化。
货币化后,商品的使用价值大于构成商品的所有原材料的使用价值与商品全生命周期中所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的总和。两者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而商品价值量与构成商品所有原材料的使用价值之间的差额,就是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增殖。
商品价值量货币化的简化公式:
其中P是商品的价格,T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k是劳动时间价值系数;C是商品中未增值的价值,包括直接材料成本和制作费用等。
通过货币化,价值规律中抽象的价值概念与市场经济中的价格形成了对应关系;承认原材料的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量的一部分,使得商品的价值量真正有了“物”的根基;将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扩展到商品全生命周期的所有必要劳动,使得商品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鸿沟”基本填平(注:公式未考虑资本、技术、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价值)。
该公式联系了理论的价值与实际的价格,使得大规模的经济实证分析成为可能。大量的实证分析数据将显著提升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更为重要的是,政府价格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都将显著提升。弥补市场失灵的政策措施也更有效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刍议-来自草根的观点》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