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有一家境外公司向我公司提供服务,现在需要向其支付服务费,请问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该如何进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及扣缴义务人指定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计算方式】
指定扣缴合同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
本次扣缴税款金额=支付金额(人民币)*核定利润率*25%。
其中,指定扣缴合同扣缴企业所得对每份合同以“扣缴义务人指定”形式予以利润率核定,并赋予每份合同唯一的指定扣缴文书编号。
02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公正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七条:
“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03 【操作步骤】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框搜索【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及指定扣缴义务人】,或者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及扣缴义务人指定】进入该模块。
第二步:
输入合同相关信息,点击【查询】,选中对应的工程或劳务合同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选择“从事行业”,并填写账簿设置、收入核算等情况,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提交成功。
温馨提示:
首页事项进度中可查询办理状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