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5月11日,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昆明润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罚款人民币1883205.45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西山区53号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4地块(佳皓苑)项目正在进行施工,现场未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该局于4月11日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昆明润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疑似违法建设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西山区53号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4地块(佳皓苑)项目位于昆州路与康苑路交叉口,东邻康苑路,西邻西山区53号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G地块,北邻人民西路,南邻昆州路。建设单位昆明润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1月15日动工建设,其间因建设审批手续不全和资金链断裂停工。
该项目于2023年3月复工,目前正在建设1号楼、2号楼和3号楼,建筑结构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023年3月24日至4月3日,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了批前公示。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为298222.52平方米(地上217082.84平方米,地下81139.68平方米)。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由云南海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昆明润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山区53号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4地块(佳皓苑)2#楼、3#楼及部分地下室建筑面积测量成果报告》,项目截至2023年3月29日已建成面积17935.29平方米(地上4886.61平方米,地下13048.68平方米),完成总工程量的6.01%。
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按照相关法规将处以罚款人民币1883205.45元。
来源:春城晚报
责编:杨芮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
本文来自【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