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莲池为金融监管加装“安全阀”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收到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给予司法建议书的答复函,表示针对司法建议提出的内容,已对辖区相关企业进行了专项督导,对企业合规开展认真审查,并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示风险,引导企业规范运营,同时对辖区内其他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了督导检查。
原来,莲池区法院在审理某融资担保公司追偿权纠纷系列案件时发现,某融资担保公司运营不规范,可能存在违反金融监管规定的情形,给金融消费信贷安全造成风险。为此,该院及时向莲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核查相关担保公司运营中是否存在违规的情况,加强对相关担保公司的检查,防范金融风险。
据悉,莲池区法院创新构建“4+N”保定金融法庭工作机制,立足“法治金融”,着力突出调研服务机制,在审判实践中注重发现金融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时研判、总结经验,以司法建议的方式向有关单位指出存在的风险隐患,为中小企业规避风险,促进相关单位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提供司法力量,打造协同共治防范化解金融纠纷场景,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莲池区法院将继续深化数据共享、协同共治,与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强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衔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及关联企业依法经营和金融市场良性发展,用实际行动为企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协同防范风险场景,共同为保定金融安全构筑坚固屏障,为市域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程 悦 李 爽)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