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2.5亿元,重庆建工及多名高管收警示函
5月18日晚,重庆建工(600939.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新城置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2022年累计发生金额2.5亿元,截至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2.5亿元。
2023年4月26日,重庆建工发布《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2022年3月,控股股东子公司新城置业以“建工新嶺域二组团总承包工程项目”为标的开展竞选邀请。为承建该项目,重庆建工五家全资子公司响应了上述竞选邀请,并于2022年3月25日按5000万元/家缴纳了竞选诚意金,共计2.5亿元。根据约定,在中选单位确定后应不迟于2022年5月30日予以退还,因上述诚意金未能按时退还,构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重庆建工表示,2023年4月10日,上述被占用资金本金2.5亿元全部收回,上述占用资金产生的利息1674.59万元全部收回。
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认为,重庆建工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重庆建工董事长唐德祥、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进、董事会秘书窦波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重庆监管局对重庆建工、唐德祥、周进、窦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