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的讲,在保险行业这片江湖上,国内的保险客户,80%的保险方案都是错的。因为大部分客户往往连自己买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这完全都怪消费者自己吗?我觉得是不公平的。因为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看到的往往都是商家想给大家看到的宣传,父母辈的中老年人尤其容易受骗,今天我就揭示理财保险3大误导,希望能帮到大家。
1、误导超高收益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保险收益最低保障是2个点左右,但是销售人员为了增加吸引力,会拿高档预期收益给客户演示,而且一般都在6%左右。简单来说,就是在预估一切良好,保险公司投资一直赚钱的情况下,这样的就是高档预期收益了。
难道,就是没有真的高收益的保险吗?
曾经是有的,而且保险公司亏了大钱。
在98年以前,年存款利息10%左右,保险公司以此为标准推出了很多8~10%的保险产品。但是,随后央行一年5次降息,年存款利息从10%降到了1%,银行存款是短期影响不大,但是保险合同是终身的,而当时保险行业的收益是2%左右一年,那么放出去10%,就有了8%的利损差。
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为了把未来分红的不确定风险转移给客户承担,于是诞生了分红险、万能险以及投连型保险。
2、误导保险定存
银行和保险,其实有着密切的关系。在银行里,就有银行保险业务,专门可以在银行卖保险。不少销售人员会说“保险存5年、10年就能取出”,但其实这是非常大的误导。
不要把保险和银行存钱混在一起!
不管是保障型保险,还是理财型保险,一份保险合同都没有存取的说法。因为保险交的钱,是保费,如果你取出就是违反合同约定退保,退保就将会损失一部分本金。
3、误导保险能避债
不少保险销售都会宣传保险能够避债,给人一种我可以占便宜的心理,但其实这也是一种不完整的误导。
第一,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只有人寿保险能“避债避税”,也就是保生死的寿险; 而其他类型的保险,如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只有受益金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保险金避债,是说追债人不能直接向保险公司要保险金,一旦这笔保险金被取出,那么这钱还是要还的。特别提醒大家,保险金的有效领取时间最长是5年,想赖掉是不可能的。
第三,保险人的经济纠纷,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特别是对于一些保险费来自毒、贪等的,法院可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
多保鱼总结:
在不少老一辈眼里,保险就是和理财收益挂钩的,但其实保障才是保险的本质,这也是近年保监会对于保险行业的方向引导和监督。希望大家能够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为家人和自己提供一个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