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批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骨干城市,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以下简称烟台片区)深度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最高规则标准,将开展可持续的渔业管理、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四个“一体化”机制,形成了全口径防范和打击海洋非法捕捞的有效模式。
握指成拳,搭建“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烟台片区在全国率先成立打击和防范非法捕捞联席会议,作为统筹涉渔船舶管控、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常态化机制。同时,将海洋渔业、综合执法等职能下沉至镇街,联合海警、海事、公安、交通等涉海部门组成常设专班,把分散的监管职能“握指成拳”,形成对非法捕捞船舶、人员、车辆、销售、加工等全监管口径、全执法手段的联防联控。机制实施以来,累计开展一体化执法120余次,先后查处游艇小艇等非渔业船舶涉渔违法行为32宗,查扣船艇22艘、运输车辆27辆,有效遏制非法捕捞、垂钓现象;联合封堵临时码头和违规出海口11处,收缴“三无”船舶387艘,取缔游离于中韩敏感水域、存在涉外风险的船舶1艘,本地船艇非法捕捞现象禁绝。
共享互通,打造“一体化”涉渔船舶管控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从源头识别、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的综合管控平台。对内,贯通公安“天网”、海警、海洋、海事、应急、镇街等数据链接,实现共建共享;对上,打通山东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和小目标雷达系统应用,与国家渔船渔港信息容灾备份中心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执法联动,采取“一体化”防范打击措施。将“双吹哨、双报到”模式引入海洋渔业执法领域,针对非法捕捞行为建立执法船艇、装备、车辆、信息共享,实行“一个部门取证,所有部门同时响应互认”的办案机制,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累计驱离外省籍非法跨区作业渔船近70艘,查处26艘,近200名船员全部由公安机关收缴核验身份证、实施训诫,外省籍非法跨区作业以及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基本禁绝。
和谐共生,推出“一体化”转产转型政策。推动出台《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通过发展“牧场+”新业态,引导渔民改变传统粗放的捕捞方式,发展休闲渔业,有序完成289艘捕捞渔船转产。参照城镇职工标准出台减船转产渔民社会保障政策。设立海岸线规划办公室,统筹涉农涉海资金以及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洋渔业等职能,规划8.4平方公里的现代渔业园区,推进传统渔业转型,就近吸纳安置就业,确保渔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2021年伏季休渔结束后,根据近海捕捞生产监测情况,蓝点马鲛、鳀、带鱼、小黄鱼、银鲳、三疣梭子蟹等对船日产量同比增加30%、日产值同比增加20%。同时,得益于持续有效的渔业渔民转产转型,烟台片区所在的八角湾生态持续改善,渔民、海洋生态和管理部门都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