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常用药被撤网,当地药品采购中心:有可替代药品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武星如)5月23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公布部分原研、过评药品挂网的通知》,涉及180个药品的挂网、撤网等。其中,8个已挂网药品、56个新申报药品被撤网或无法正常挂网。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此次河北省撤网的药品中,覆盖多种常见疾病的常用药,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的氨溴特罗口服溶液,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等疾病的西咪替丁片,以及用于治疗严重的心律失常盐酸胺碘酮注射液。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5月25日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药品撤网不会对患者的正常用药造成影响。“撤网药品涉及品种均有其他可替代的挂网产品,有不同品牌、不同药企生产的同类药品可供患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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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高”是药品撤网主要原因
在河北省此次公布的8个撤网药品中,除巴氯芬片放弃挂网外,其余药品多因不符合差比价、价差超1.8倍、价格超原研、涨幅过高而撤网,56个无法正常挂网的药品也多为涨幅过高、价差超1.8倍、高于同组最低价或同企业过评后涨价超5倍等。
根据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官网的检索结果,这已是近三个月以来,河北省第四次对高价挂网药品进行清理。前两次主要针对不符合1.8倍价差机制的化药,第三次主要清理不符合3倍价差机制的中成药和生物制剂。
2020年11月,河北省下发《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要求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以内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超过1.8倍的药品取消挂网。
2022年11月,河北省又发布《中成药和生物制剂规范挂网实施方案》,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同组药品按照差比价规则进行价格遴选,差比计算后,最大差价一般不超过3倍,且不高于该企业药品全国最低挂网(交易)价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
记者发现,除河北外,5月23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发布了《关于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产品挂网目录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取消部分产品挂网资格的通知》,18个药品被撤销挂网,4个药品被取消挂网资格。
陕西省在《关于取消部分产品挂网资格的通知》中则表示,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限价挂网目录内的产品,如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时,申报企业须在该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向省招采平台申请更新挂网价或调整挂网目录。未及时或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申报”。4款限价挂网药品因未按要求申报全国最低价,被取消挂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