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其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提高、次数增多,购买商品住房增加阶段性提取政策,吸引了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这一政策红利。5月2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4月我市租房、购房提取公积金笔数和金额均环比增加,最高增加幅度超200%。
据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后,许多缴存职工根据各自的需求,纷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统计数据显示,公积金新政实行的第一个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笔数、金额较3月分别增加49.05%和34.9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笔数、金额较3月分别增加201.1%和201.72%。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4月1日起,我市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原政策规定“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2万元”调整为“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2.6万元”;二是增加租房提取次数,由原政策规定“每年可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三是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每年每户提取总额在2.6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即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3.9万元。
同时,对购买商品住房的,从4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阶段性调整提取政策。一是全款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由原政策规定“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同一套房屋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调整为“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同一套房屋可提取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二是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发放贷款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记者 邸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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