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四方面推动上市公司“提质”
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日前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重点从“治乱”转向更深层次的“提质”,证监会将健全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长效机制,针对严重舞弊、资金占用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的立体化追责力度。
王建军是在日前举行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暨2023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去年底,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启动实施,工作重点从“治乱”转向更深层次的“提质”,挑战更大、任务更重,必须克服困难,多管齐下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要固本强基,构建好用管用的法规制度体系。要科学设计监管法规体系,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通过“补齐一批、修改一批、理顺一批”,对现有规则进行整体性重构,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要聚焦问题,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要大力抓好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关键少数”治理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健全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常态化机制,积极引导各类主体有效参与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治理再上新台阶。
三要树牢导向,培育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要推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严格把好市场入口关,不断增强制度适应性,引导市场资源更多向科技创新企业倾斜,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四要惩防结合,从严打击财务造假。证监会将健全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长效机制,针对严重舞弊、资金占用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线索发现、检查、处置的全流程监管。强化财务造假案件的行刑衔接,加大对“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的立体化追责力度,对参与造假的其它主体一并纳入打击追责的范围,打破造假的生态圈。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上市公司自身是内因,是责任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王建军强调,上市公司要担起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一是不造假。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先要解决信息披露真实性的问题。二是不背信。上市公司的实控人、大股东和董监高要忠实履行信义义务,强化诚信契约精神,重视业绩承诺履行,不做侵占资金、违规担保、利益输送等任何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
三是强主业。四是谋创新。上市公司作为要素集成中心、成果转化中心,要主动站位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用好资本市场这个“助推器”“催化剂”,科学谋划创新活动,提高创新的针对性、有效性,为重点、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作出贡献,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五是重回报。实控人、大股东要始终敬畏投资者、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持好“上市”初心,牢记上市不是终点,而是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王建军还表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要认真落实《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探索开展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工作,加快独立董事信息库建设。搭建综合培训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组织上市公司互学共建。(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