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医药公司因原料药垄断被罚超2亿元,反垄断力度升级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谭琪欣)5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远大医药与武汉汇海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远大医药罚没金额合计2.85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49亿元,并处罚款1.36亿元),对武汉汇海罚没金额合计35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92.48万元,并处罚款412.68万元)。
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已成监管重点。此前2021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的当天,《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同时正式出台,该指南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提供了更为明确具体的实务指引。
某上市药企相关负责人李斌(化名)长期关注医药行业反垄断进展,他跟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坦言,“从常用药到小众短缺药品领域,无论是上游原料药厂家还是下游制剂企业,对垄断行为都不陌生。”
李斌向记者提到,以常用镇痛药品双氯芬酸钠制剂为例,双氯芬酸钠是生产双氯芬酸钠相关制剂产品必不可少的原料,前几年的价格还是80元/kg,后来供应商将所有的渠道垄断,一下子涨到800元/kg,后来到500元/kg,大概维持了一年还是两年,一直到去年价格才降至200-300元/kg左右,“下游的制剂企业没有议价能力,你要的话就这个价,你不要的话反正别的供应商也没货。”
在李斌看来,原料药行业垄断多发,一大原因在于原料药企业的审批制度,目前原料药领域不允许‘委托生产’,导致此前的“僵尸批文”不能被即刻激活,而动辄长达两年的审批周期加剧了批文的稀缺性,即使有紧迫的市场需求,有能力的企业短期内也难入局。他期待,“放开原料药审批和严惩垄断双管齐下,才能真正解决原料药垄断问题。”
“医药行业反垄断难在其垄断行为相对而言较为隐蔽,垄断和经营的界限有时并不清晰,不过,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来,可以看到医药行业反垄断的力度正在逐渐升级。” 医法汇医事团队创始人张勇律师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快完善《反垄断法》配套立法,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多部法规规章和指南指引组成的较为系统完备的法律规则体系,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反垄断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避免“以罚代刑”,打通执法效果“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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