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红星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参与机制、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内容可总结为四个“坚持”。
其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面,要求政府发挥规划管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风险防范等作用,推动建立“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修复市场化机制。例如,在总体要求中提出“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政策支持的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在参与机制中明确“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
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方面,将针对四川省典型生态系统,进一步明确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区域和工程类型。例如,在国家重点生态地区主要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安宁河流域、地震灾区等区域重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等;同时围绕投资主体关注的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融资渠道、用地保障、权益收益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规划支持、产权激励、指标使用、资源利用、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等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在坚持公开公正、保障权益方面,将营造社会资本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实现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在规范参与内容、参与方式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统筹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清单”“科学制定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公开竞争引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有序开展项目实施”“规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产品市场化交易”等参与程序,分别细化编制内容、审批程序、管理层级,确保全流程公开透明,有效保障社会资本权益。
在坚持协调推进、改革创新方面,将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推进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指导地方政府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提出典型项目奖补、造林补助、产业发展用地支持等激励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与政策性银行联合建立试点示范资金奖补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统筹兼顾公益性和收益性包装项目,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
下一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谋划打造示范项目方面,将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金融机构、省属平台优势,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毗邻地区、成都平原、安宁河流域等地谋划打造一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示范项目,形成可在全省推广的经验模式;同时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方面,将指导各地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细则,加快推动省级自然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明确生态产品交易规则,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投入退出机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摄影报道
编辑 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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