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BVI公司能在香港上市吗?
1. 港交所认可的注册地
中国大陆、香港、英国、开曼、百慕大、澳洲、塞浦路斯、德国、卢森堡、新加坡、泽西岛、加拿大的英属哥伦比亚和安大略省。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BVI公司无法在香港直接上市。但是可以先注册BVI公司,然后用BVI公司做股东,注册香港公司,再对香港公司进行100%控股,最后以香港公司的名义申请上市,这样便可以达到在香港上市的目的。
在信息披露方面,BVI 公司的透明度过低,上市公司主体是需要一定的信息披露的,无法满足监管的要求。而开曼群岛比 BVI 的要求更为严格。因此开曼群岛相比于 BVI,承认其作为上市主体的国家比较多。尤其是在美国上市,美国是不承认 BVI 作为上市主体的,所以计划赴美上市的企业一定要在开曼设立主体才行。
不过 BVI 公司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您可以利用两地公司搭建红筹架构在香港上市。
同理,若在美国纳斯达上市,可以先注册一个BVI公司,然后以BVI公司为股东注册开曼公司,对开曼公司进行100%控股,最后在美国上市。
在国内公司的海外上市的构架中,基本都是以BVI公司作为外商投资收购国内企业主体,再控股国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