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5个多月后,6月9日晚,力源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拟对力源科技及公司多名高管作出行政处罚。
涉嫌虚增收入和利润
告知书显示,力源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是公司涉嫌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和利润。
经查明,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约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
此外,力源科技2021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也存在虚增情况。其中2021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54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2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
浙江证监局认为,力源科技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对力源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万中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时任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裴志国,时任董事、项目部负责人金史羿,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沈学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采购部负责人林虹辰,时任董事、分管项目部的副总经理曹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力源科技2022年报显示,公司董事长沈万中2018年以来的年薪均在42万元左右,300万元罚款相当于其7年薪酬。
而公司高管沈学恩、裴志国、金史羿等2022年年薪均在24万元左右,100万元罚款相当于被罚掉4年年薪。
曾主动更正会计差错
力源科技2021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此前力源科技曾两次主动公告更正前期部分会计差错。
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曾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在2022年10月的公告中,力源科技提到,2021年以来新冠疫情在我国持续呈现多点、多地散发的态势,公司部分业主的项目建设受到影响,项目存在因客户或业主原因确认验收并要求公司推迟发货的情况。
基于此,力源科技对涉及上述情况的项目统一进行调整,将其在2021年的收入调整至2022年设备发货后陆续确认收入。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1年三季报和2021年年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净利润等数据。其中2021年年报营业收入减少8842万元,净利润减少1939万元。
而在2023年5月4日的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中,力源科技同样提到,因不可抗力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存在推迟发货的情况,公司对相关项目统一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影响公司2021年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2021年年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净利润等数据。其中2021年年报营业收入减少约1542万元,净利润减少约362万元。
力源科技两次会计更正差错合计减少营业收入约1.04亿元,与此次被罚提到的虚增营业收入数额相同。
根据相关规定,力源科技对拟实施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力源科技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责编:彭勃
校对:李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