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户、个体工商户报送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无须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快速办理
交了295元企业年报代办服务费,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却仍被官方提醒尚未完成企业年报公示。
4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警方成功打掉一个非法获利200余万元的虚假服务涉诈团伙,捣毁涉诈窝点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5人。
诈骗公司广告。
诈骗团伙的话术模板。
295元服务费打了水漂
“企业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报告,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您的企业快到期了,不办理的话后期您坐高铁、贷款买房、孩子上学都受影响。”武汉市民刘先生在洪山区书城路经营了一家小型餐饮店,2022年12月,他接到了一个本地电话,对方自称是营业执照年报办理人员,可以代为办理营业执照年报。由于是初次创业,刘先生对相关政策并不了解,在听到对方可以进行代办服务后,刘先生欣然答应,并缴纳了295元申报服务费。
今年2月下旬,刘先生突然接到了来自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来的短信,提醒按期完成企业年报公示。
“不是已经办好了吗?”在确认自己的企业并未进行申报后,刘先生立即赶到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提示手册,方便快捷地完成了企业年报公示,其间也没有缴纳任何费用。事后,刘先生咨询发现,企业经营户、个体工商户报送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无须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快速办理。3月下旬,刘先生为防止有更多人上当,考虑再三后向洪山警方报警。
小案牵出的大型诈骗团伙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敏锐地注意到,该起案件不同于常规电信诈骗,此次诈骗手段新,单笔金额小,受害人一般不会选择报警,小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罪恶,必须一查到底。
通过深度梳理摸排,合成作战,反诈中心民警发现,所有线索都指向一家位于武汉市汉阳区的财务咨询公司。通过对该诈骗团伙资金流进行梳理,民警发现被骗的多为本地小微企业。电话回访中,绝大部分受害人都蒙在鼓里,还以为自己的年报已经办理妥当。
通过实地化装侦查,走访摸排,办案民警发现该团伙在武汉市江汉区、硚口区设有另外3家公司。在摸清该诈骗团伙组织架构等基本情况后,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已经成熟,4月11日上午10时,洪山警方刑侦战线发起集群作战,队所联动多地收网,捣毁4家公司全部8处涉诈窝点,将主犯陈某、郑某在内的15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意外收获的“创业秘籍”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33岁,河南汝南人,是公司的大股东。原来,陈某曾从事贷款、POS机销售工作,并由此认识了同行高某。在交往过程中,陈某发现高某转行从事企业年报代办工作,而且没过多久就开了很多家分公司,获得不菲的收入。眼看高某公司来钱快,自己也想向其取经,但遭到了高某的拒绝。
尽管知道高某的公司业务可能涉嫌诈骗,但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陈某仍没能抵制住诱惑,于是叫上好友郑某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由郑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效仿高某公司开展业务。然而,由于在网上找来的话术效果不好,陈某两人新开的公司业绩惨淡。
有一天在招聘公司员工时,陈某发现一位求职者的简历显示其曾在高某的公司工作过。如获至宝的他立即将该求职者录用为员工,并设宴款待,最终拿到了高某公司的话术模板。有了这份“秘籍”,公司业绩开始突飞猛进。
陈某交代,客户信息都是由自己通过企业查询软件收集而来的,他们的筛选目标是1至2年内刚刚注册的个体经营户,因为这些小微企业规模不大,基本上不会聘请记账公司,很多新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懂得如何进行年报,因此选择此类人群下手的成功率会比较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工商年报分为线上与线下办理,法定代表人本人都可以进行操作,而且完全是免费的。但公司的业务员根据话术,夸大线下办理麻烦,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费时费力,并隐瞒法定代表人本人可以线上办理的实际情况,以增加成交量。
根据服务的不同,业务员在收到对方缴纳的195元、295元的服务费后,会在相关平台上自行编造企业数据进行填报,而这些虚假的填报自然不会通过审核。等客户们几个月后发现时,业务员早已将其加入黑名单。而绝大部分受害人因被骗数额较低,害怕麻烦,而放弃报警。
受害企业遍布全国多地
不同于传统电信诈骗,该犯罪团伙单次诈骗金额较低,因此需要找到更多的目标。警方调查发现,仅仅诈骗本地商户已经满足不了该犯罪团伙的需求,他们通过购买外地电话卡,有针对性地诈骗外地公司,让对方以为自己是本地的财务咨询公司,以获取信任。
今年3月,陈某得知同行高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后,仍然心存侥幸,拒不收手。由于来钱快,没人报警,陈某的公司也在一直不断壮大,截至案发时员工人数已有150余人。
办案民警介绍,在该诈骗公司,业务员面临两种薪资选择,一种是底薪3500元,每完成一单提成10元,另一种是零底薪,但每单提成95元。由于激励机制的存在,很多业务员选择了第二种方式,加班加点开展业务。
经警方初步调查,该犯罪团伙非法获利达200余万元。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及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录入信息并公示,市场监管部门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如果遭遇此类诈骗,请及时报警。
作者|《法制与新闻》记者 何正鑫 本刊通讯员 罗维舟
来源|《法制与新闻》杂志公众号 特此致谢
刊期|2023年5月上期(总388)
这个涉诈团伙“每家公司只骗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