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齐萌 张智 深圳报道
6月12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ST日海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针对6月9日公司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相关信息,深交所再度开启二轮问询。
对此,广科咨询首席策略师沈萌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企业对于问询没有给出让监管机构满意的披露程度,监管机构就会继续问询。但这样会让市场担心企业是否有隐情风险,进而选择减轻持仓规避。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首轮问询是让企业全面而充分地披露,二轮问询是对首轮披露中的信息做判断,是否充分、是否严谨、是否易懂。这决定着投资者能够更真实地了解企业情况,做出准确的投资决策;这也让发行人和保荐人更明确科创板注册制问询的标准和程度。”
对于二轮问询,深交所关注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转让债券情况以及是否充分计提减值的三个关键问题,沈萌表示:“不充分计提减值,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的判断,而持续经营能力目前也是上市公司的监管重点。这三方面都可能会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和分析判断,因此只有充分履行披露义务才能让市场和监管机构满意。”
就相关问题,6月12日《华夏时报》记者致函*ST日海,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巨亏三年,一季度业绩未能改善
公开资料显示,*ST日海是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模组的研发与销售、通信设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通信工程服务业务。
据公司财报显示,近三年公司业绩下降,营收从2020年的37.83亿元,下滑至2022年的33.61亿元。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更是连续3年为负,2020年—2022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亏损-5.47亿元、-1.63亿元及-12.76亿元,累计亏损19.86亿元;2020年—2022年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8.41亿元、-2.19亿元及-12.56亿元,累计亏损23.16亿元。
对此,4月21日深交所下发对《*ST日海年报问询函》,要求结合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下降等情况,核查并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三度延期回复后,*ST日海终于在6月10日回复深交所表示,2023年通信市场复苏势头强劲,随着国内数字基建的投资力度加大,运营商及政企客户招标频次和规模同比有所增加,对公司无线通信模组业务、通信设备业务、工程服务业务有积极的影响,公司将积极把握市场机会,争取更多项目机遇。预计2023年度公司相关业务销售收入将有所增加。
然而,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35亿元,同比下降26.30%,净利润为-0.73亿元,亏损额同比增长48.84%。
对此,深交所于6月12日再次发布《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要求*ST日海说明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未能改善的原因,公司在回复中提出的聚焦主业、降本增效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核实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或涉及利益输送?
二轮问询中,深交所还关注*ST日海向关联方转让债权的情况。
据悉,2022年10月*ST日海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智慧城市、数据中心(IDC)等项目项下应收账款等债权等资产以人民币3亿元的对价转让给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润良泰”),并且交易双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公司陆续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
2023年3月8日,*ST日海发布公告表示,已收到润良泰支付的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3亿元,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已经完成。
尽管,公司此前公告中表示,是为了优化业务结构、剥离回款困难资产,但其行为不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那么,如何鉴别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沈萌表示:“利益输送的判定主要是看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如果定价不公允,那么就是将全体股东的利益输送给少数人。”
对此,深交所在二轮问询中要求,公司就向润良泰核实截至目前相关债权的收回情况,说明实际收回情况与公司转让债权时点预计可收回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进一步说明相关债权估值和转让价格是否合理、该次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此外,据悉,公司2021年度审计因部分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备用金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等因素,导致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次二轮问询中,深交所再次关注公司计提减值问题。
深交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发生额为3.35亿元,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发生额为1.06亿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发生额为0.93亿元,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发生额为1.80亿元,上述减值损失发生额合计7.14亿元,较公司2021年度追溯调整后的减值损失发生额3.10亿元增长130.47%。
深交所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上述资产减值迹象在以前年度是否已经出现、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公司在对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过程中是否已充分补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就此次二轮问询深交所为何关注这三个问题,沈萌表示:“不充分计提减值,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的判断,而持续经营能力目前也是上市公司的监管重点。这三方面都可能会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和分析判断,因此只有充分履行披露义务才能让市场和监管机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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