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房地产市场新政发布
精准施策支持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
下调今年三季度新发放个人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夏季房交会购房符合相关条件可获200元/平方米补贴
昨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房稳办〔2023〕2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下调2023年三季度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下调事宜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局指导大连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通知》明确,实施房交会购房补贴政策。今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召开全市线上夏季房交会,截至目前,房交会参展86个企业88个项目。在我市夏季房交会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市内四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住宅,并于7月30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通知》提出,进一步支持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或单位购买市内四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通知》指出,持续优化公积金各项支持政策。2023年6月底前,调整完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允许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频次和周期,推动租购并举制度建立。
此外,《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因时因势,根据区域、项目实际,精准调整调控政策。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