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第二十一届“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正式启动申报。本次征集申报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评价与培育相结合,不搞终身制,三年一复审,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8月21日。
记者从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获悉,“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是遵照深府〔2003〕64号文件要求持续20年开展的推动企业做品牌、创名牌的公益性活动,已连续举办二十届,前二十届共评选产生982个“深圳知名品牌”,仅占全市企业总数的万分之四,销售额合计占全市销售总额的49.95%、纳税额占40.77%、出口额占37.1%,为深圳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值得关注的是,为充分发挥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的引领作用,将深圳持续20多年开展品牌建设的成功实践,辐射至粤港澳大湾区,帮助更多的湾区企业做品牌、创名牌。自本届开始,对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相关要求积极创建、申报获评“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将同时授予“湾区知名品牌”称号,并欢迎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湾区知名品牌”。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拥有注册商标、质量优良、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社会信用良好、履行社会责任、知名度较高等条件。
此次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可登录深圳知名品牌申报系统,选择深圳知名品牌(湾区知名品牌)进行申报注册,阅读“深圳知名品牌申报系统使用指引”,按提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南方+记者 马芳
【作者】 马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