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20日讯(记者 彭科峰)信托产品亏损并不稀奇。但稀奇的是,信托公司在亏损后继续要求投资者“得加钱”,结果被拒了。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就披露了这样一份案例:领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领睿资产)、广州农商行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信托)签订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规模不超过58334万元。
其中,领睿资产认购8334万元,为一般级受益人及信托资金追加唯一义务人。2018年10月17日,该信托跌破平仓线,长安信托随后要求领睿资产补钱并起诉至法院。今年5月底进行的二审结果是,长安信托主张领睿资产支付增强信托资金缺乏依据,被法院驳回其诉求。
5.8亿信托计划不稳健 长安信托和投资者起纠纷
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2月9日,领睿资产与长安信托签署了《信托合同》及《长安信托—稳健19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下称195号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以及相关文件。
双方约定,该信托为事务管理类信托,且资金追加义务人为领睿资产公司,优先级受益人为广州农商行,一般级受益人领睿资产公司。长安信托聘请并接受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或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等品种,并通过受托人、投资顾问的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简单来看,这笔信托计划以债券为主,兼顾货币基金,并非通俗意义上的高风险产品。
2018年2月9日,领睿资产出资认购该信托计划8334万元,为一般级受益人及信托资金追加唯一义务人。同一天广州农商行也与长安信托签署相关合同,认购50000万元。2月12日,领睿资产支付认购款。
2020年2月26日,长安信托公司分别与领睿资产公司、广州农商行签署《补充协议》,将本信托计划期限延长1年,延期后,信托计划到期日为2021年2月12日。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笔5.8亿的信托计划最终并不稳健,很快跌破平仓线出现亏损。
长安信托起诉领睿资产“得加钱” 二审遭驳回
据文书内容显示,2018年10月17日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表》的记载,信托单位净值跌至0.9497,同时跌破预警线及平仓线,彼时信托资产市值为553995197.45元。长安信托公司于当日向投资顾问发出了风险提示函,并要求领睿资产按合同条款执行。
耐人寻味的是,尽管已出现了亏损,但这笔信托计划依旧没有终止,其结果则是继续亏损,并且亏损的幅度越来越大。据2020年7月31日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表》的记载,当日信托单位净值跌至0.7813,同时跌破预警线及平仓线,信托资产市值为229183396.42元。一年之后,据2021年9月30日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表》的记载,当日信托单位净值跌至0.5736,同时跌破预警线及平仓线,信托资产市值为126073746.57元。这意味着设立不到两年,这笔5.8亿的信托资产市值已变为1.2亿。
2021年1月5日,长安信托公司发布公告称,本信托计划自2021年2月12日(含)起进入清算阶段,根据项下债券的变现情况逐步完成清算,待项下全部持仓债券变现完成后,信托计划结束。不过,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截至庭审时,长安信托表示案涉信托计划尚未清算完毕。
长安信托为何要向领睿资产讨钱?长安信托诉称,《信托合同》己明确约定,当信托单位净值跌破平仓线时,领睿资产公司也负有向信托计划追加资金的义务。要求法院判令领睿资产立即向长安信托名下“长安信托-稳健19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支付增强信托资金(暂计至2021年9月30日的增强信托资金为93718456元)。
领睿资产则称,双方签署的《信托合同》所约定的补仓条款是委托人的权利而非义务,信托计划跌破预警线后领睿资产公司有权选择是否追加资金补仓,长安信托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并无权强制要求委托人追加资金。
二审法院认为,案涉信托计划将0.9800元设置为信托计划的预警线。相关合同约定信托单位净值小于或等于预警线但高于平仓线时,领睿资产公司作为一般级受益人需追加信托资金以使T日信托单位净值大于1元,但案涉《信托合同》未明确约定信托单位净值小于或等于平仓线时,领睿资产公司负有追加信托资金的强制性义务。因此,2018年10月17日信托单位净值跌至0.9497(同时跌破预警线及止损线),领睿资产公司未追加信托资金,未违反约定。另外,案涉《信托合同》未约定领睿资产公司在任何情形下均负有追加信托资金以使信托单位净值大于或等于1元的强制性义务。
最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长安信托主张领睿资产支付增强信托资金,缺乏依据。驳回长安信托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涉案资产管理公司、长安信托近年均负面缠身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涉案的领睿资产近年来也遭遇不少非议。据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曾三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如,据案号(2021)京02执1457号显示,领睿资产疑似被六盘水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外,该公司法人也曾被七次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如2022年华创证券就曾对该公司法人张小林申请“限消令”。
此外,2022年3月,领睿资产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存在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情况,违反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采取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至于长安信托,近期的负面新闻也不在少数。截止目前,长安信托尚未公布2022年年报。不过其2021年年报显示,长安信托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同比下降33.7%。从2021年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来看,房地产一栏规模已达797亿元,占比高达32.04%,是信托资产中占比最高的。在近年来楼市低迷的背景下,长安信托的经营状况可想而知。
而据财经网今年2月报道,掌舵长安信托十余载的董事长高成程被带走调查。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4月,他开始担任长安信托董事长。而上述领睿资产和长安信托的信托计划纠纷,也发生在他担任一把手期间。
“不管是信托公司起诉投资者,还是投资者起诉信托公司讨债,在金融行业内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问题关键在于,法院的裁判基于事实和双方合同约定的具体条款。不过近年来信托计划暴雷的不在少数,投资者需要多加谨慎,自行判断风险。”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