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2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银行”)被罚款8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据文号为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4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西银行存在未按规定核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未按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内控管理不到位,以优惠利率发放关联自然人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借新还旧、以贷还贷、以贷还息掩盖不良;违规处置不良,五级分类不准确;以本行出资、企业代持方式隐匿不良;投资收益违规处置不良;浮利分费;员工个人消费类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个人综合消费类贷款约定用途为购房;银行资金违规用于购地;银行资金违规投向股市;银行授信资金用于企业增资;向“四证”不全项目提供融资;资本计提不足;信贷资产虚假出表;入股资金来源于信贷资金;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买本行股权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对江西银行处以罚款8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江西银行2022年年度报告,该行是江西省省属法人银行,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理事单位,于2015年12月正式成立。截至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5155.73亿元,吸收存款总额3527.11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3114.8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7.14亿元,实现净利润16.0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行共有正式在岗员工5221人,营业机构已覆盖江西省全部设区市,并在广州、苏州 设立两家省外分行,同时发起设立江西省首家金融租赁公司和5家村镇银行。(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