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日,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记者获悉,该公司宣称Ulike脱毛仪医美级”、“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等,被属地市场监管局认为其把普通商品当成医疗器械宣传,同时将女性等级化,与社会良好风尚相违背。
Ulike官网截图
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5月,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26号电梯内显示屏投放“医美级蓝宝石高级脱毛仪”广告。广告页面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其中上方为图片,中间为视频,下方为图片。上方图片有“医美级蓝宝石脱毛仪”字样;中间视频台词包含“高级” “高级”“有蓝宝石的就是高级的”“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等内容;下方图片中有“高级女人用高级的”“连续5年销量遥遥领先”等内容。
经调查,上述广告由该公司发布,广告共涉及三款脱毛仪产品,分别为Air系列墨绿色、浅绿色(型号为UI04),Rose系列黑色(型号为UI05),均为普通商品。经调查,涉案广告所述脱毛仪均为普通商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医美”为医疗美容的简称,属于公众周知的概念。该公司在广告中使用“医美级”等字样,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表述,误导消费者使用其商品可达到医美效果。同时,广告中大分贝高频率重复“高级”字眼,并直接使用“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用语宣称其产品高级,将女性等级化,最终达到推广产品的目的,与社会良好风尚相违背。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并依法对其罚款20万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6月20日,记者致电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方回应称涉事广告早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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