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叶集区政府办25日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内容显示,六安市叶集区品鲜客百货超市因销售超保质期食品受到处罚。处罚信息公开表如下: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案值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金额 | 作出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1 | 叶市监处罚〔2023〕113号 | 六安市叶集区品鲜客百货超市销售超保质期食品案 | 六安市叶集区品鲜客百货超市 | 92341500MA8PKQR06C | 郭子绪 | 32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2】条的规定。办案机构拟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超保质期食品:卫龙亲嘴烧(麦辣鸡汁味调味面制品)7袋、旺旺小小酥-原味含油型膨化食品4袋;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1000 | 2023年6月19日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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