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各方面的压力也随之而来。许多人不仅要面对生活工作当中的压力,经济压力也使人喘不过气来。
其中买房是许多人奋斗半辈子想要实现的目标,年轻人在外努力打拼事业,为的就是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好像只有买房才有真正的归属感。
但是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经济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许多人选择租房子住。然而,现在租房乱象层出不穷,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让自己上当吃亏。
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房东默认续租不签合同,是否可以这么做这个问题,或许会给你带来帮助。
一、房东和租客的矛盾
1.租客拖欠房租
众所周知,为了保障房东和租客的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租房时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那么,在合同到期不续约时,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吗?李先生就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件事情,把房子租出去后,续租未签合同,对方拖欠房租却不支付违约金,这让李先生感到很气愤。
据了解,李先生在两年前把房子租给了韩先生,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当中明确表明租房期限为一年,此外如果韩先生拖欠房租超过十天,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租房期限到期之后,双方没有签订新的合同,韩先生也没有搬离继续住在该房屋。
2.韩先生的路在何方
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之前从未有过拖欠房租情况的韩先生,在合同上约定的期限到期之后出现了拖欠房租的情况,并且之间拖欠了两个月的房租。
李先生多次催要房租,韩先生同意支付相应的房租,但对李先生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一事,韩先生拒绝支付。
原来,韩先生认为之前的租房合同已经到期,现在自己虽然继续租赁,但原来合同上支付违约金这项就已经不作数了,当然也就不用支付违约金。
可是韩先生认为即使没有签订新的合同,但还应该按照原来合同的规定办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产生了矛盾,那么韩先生到底应不应该支付这笔违约金呢?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二、民法典中的租赁
1.李先生和韩先生各自的问题
上述案例当中,李先生和韩先生签订了租房合同,租期为一年。到期之后,双方虽然没有签订新的合同,但是韩先生仍然继续租住了该房屋,并交纳租金。
双方并没有提出异议,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言,这就意味着之前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双方需要按照之前的合同履行约定。其中不同的是,现在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都可以提出解约。
在这种情况下,韩先生拖欠了两个月的租金属于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合同显示,拖欠房租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据此韩先生不仅需要把房租补齐,也需要承担拖欠房租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就有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到底谁违约了
在明确韩先生违约的情况下,韩先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李先生支付违约金,不能以不签订新的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有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当中非常明确的说明了,韩先生需要按时足额交纳房租,否则就构成违约。上述案例当中,在原租赁合同有效的情况下,韩先生拖欠两个月的房租是违约行为,李先生有权请求韩先生支付赔偿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是韩先生不履行合同里的约定,并且还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么不仅需要赔偿相关的损失,而且还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严重时会受到严格的惩罚。
当然,这其中的赔偿也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对租赁期限不定期有所疑惑,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直白一点来说,就是在租赁合同当中未明确约定期限,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这时房东和租客都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解约。
不过,房东要给予租客一定的时间搬离房屋,但对于续租不签合同一事,对房东和租客双方都没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是这样说的: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这就说明在租房过程当中,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之中也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相关的利益。
三、合同到期应续租,保障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当中,许多人因为对房东信任,在合同到期时没有重新签订合同,而房东也为了省事没有提出异议,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层出不穷。
可是,这种续租不签合同的行为是没有保障的。在被认为是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如果房东提出不续租租客就要及时搬离,到时候又得找房子非常的麻烦。
而租客提出不续租时,租客搬走之后房东又要花费时间寻找新的租客,此时房屋空着的损失就只能自己来承担,双方的权益都没有一纸契约来保障。
所以说如果租房合同的期限到期之后,应该及时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