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普陀绿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朱家尖绿城威斯汀度假酒店因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被处罚人:舟山市普陀绿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朱家尖绿城威斯汀度假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现已查明:
2023年06月01日,舟山市普陀绿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朱家尖绿城威斯汀度假酒店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已构成违法。
你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现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0元。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普陀支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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